岩土勘察的目的是为拟建物施工图阶段的基础设计与施工提供工程地质依据,根据拟建筑物的工程特征、地基土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场地地基土的利用、整治、改造提出方案,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方面的分析和论证。一般具体任务如下:
查明工程影响范围内地基土的地层结构、岩土类别、埋藏条件、分布规律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并评价其工程特性。查明基岩浅埋区覆盖层厚度及基岩风化层厚度、破碎程度;
评价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提供场地土类型、场地类别、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特征周期,对拟建场地相应深度范围饱和土液化和软土震陷进行评价。对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评价;
评价成桩可行性,分析评价施工对环境影响,并提出防治措施
在实际勘察过程中,经验告诉我们,遇到埋藏较浅且工程地质性质好的密实碎石土及岩石地基,勘探孔深度可稍浅,(当然按权限该上报审批的进行上报审批)而遇到工程地质性质差的淤泥、淤泥质土及松散填土地基,勘探孔深度要深, 直至达到要求。这就是说,岩土工程问题的解决过程,实际上是在理论的指导下,岩土工程技术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经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运用合理适宜参数,加上良好的判断力,解决问题的过程。
工程地质勘察 研究各种对工程建设的经济合理性有直接影响的岩土工程地质问题,如岩土滑移、活动断裂、地震液化、地面侵蚀、岩溶塌陷及各种复杂地基土等,以及由于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环境地质问题(如地下采空塌陷、边坡挖填失稳、地面沉降等),提出工程建设的方案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地质技术参数并对有关技术经济指标作出评价(见工程地质勘察)。70年代后,由于工程建设对勘察、设计、施工各环节在相互配合上的要求更高,国际上已形成了以工程地质学、土力学与岩体力学三门学科为基础的岩土工程科学技术体制,显著提高了传统工程地质技术的深度与广度。中国一些勘察单位已开始推行这种技术体制。工程地质学本身也随着不同的研究对象,发展了一些新的学科,例如地震工程地质、海洋工程地质、环境工程地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