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10-8

    联系:罗老师

    手机:

    邮箱:619270360@qq.com

    官网:成都智汇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

    小程序

    四川CMA认证办理,丰富的行业经验

    2024-05-17 09:56:01 29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一)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整改期间擅自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者逾期未改正、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的;

    (四)依法应当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其他情形。

    被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科学设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依法合规。

    按照减少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将原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资格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三项许可合并为一项,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调整为采取其他行政管理方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办法中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范围,清晰界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定义,强调了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延长许可有效周期,优化许可评审程序,减轻机构负担。

    一是将原有资质认定有效期由3年延长为6年,减轻机构因许可有效期短带来的频繁评审负担。二是简化许可评审程序和内容。确定评审关键控制点,加强机构技术和管理能力核查,简化文件审查。区分首次评审和复查评审的差异,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事项、自我声明和分类监管情况,确定评审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评审。三是对许可期限和评审时限做出严格限定。许可时限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技术评审除由于机构自身原因外,时限不得超过45日。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缩短技术评审时间。

    技术专家职责

    ① 遵守评审组计划日程的安排,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服从评审组组长的安排和调度,对其评审内容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② 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协助评审组组长或评审员确定现场试验考核项目,协助评审员开展检验检测能力确认工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904528 次     店铺编号35204893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雷加因     专属客服:杨宇    

    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