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中的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是这两者的结合以及色彩、形状及图案三者的结合所做出的具有美感并能够应用于工业生产中的新的设计。
申请外观专利设计
对于应用于工业生产中,就是要体现它的实用性,专利蕞重要的是利用,如果只是一个“花瓶式”的专利,也没有什么大的意义;对于新设计,是相对于现有技术中的设计而言的,只要是之前从未出现的设计,满足新的要求就可以了。
外观设计专利在审查时的要求不是很高,只要通过初步审查即可,门槛相对较低,这也是对那些设计方面的发明创造的一种保护,有利于推动外观设计专利的发展,鼓舞创造者进行创造,推动技术的发展。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比较短,只有十年,再者十年里,专利的专利权人需要进行充分的利用,发挥专利该发挥的作用,不能把它当成一件宝贝舍不得拿出门藏着掖着。
发明专利的涵盖范围面广,包括两种类型:(1)产品发明;(2)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创造出包含新技术方案的物品。例如,对机器、设备、工具、用品等物品进行改进而做出的发明创造。
方法发明是指利用规律使用、制造或测试产品的新的步骤和手段。例如,适用于某种物品的加工方法、测试方法、制造工艺等。
发明可以是产生新的产品或方法,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当前我国的发明以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占大多数,如为现有产品增添新的技术特征,或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等,只要这种添加和组合能够产生新的技术效果,解决技术问题,就属于发明,能够获得专利权的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特点
一是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二是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三是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