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测器可以检测到由于雷击而产生的电磁场变化,并将信号发送给控制器。控制器收到信号后,会根据预设的参数进行分析,如果超出预设参数,则会启动报警装置,从而及时警示人们。 防雷检测系统可以有效防止雷击对电子设备造成的损坏,同时也可以保护人们的。它可以检测到由于雷击而产生的电磁场变化,从而及时警示人们,从而有效防止可能发生的危险。因此,防雷检测系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它已经成为保护电子设备和人们的重要手段。
对接闪系统的检测内容主要包括:
1.避雷带的材料类型和规格、敷设方式、与连接点间的焊接标准以及与引下线的焊接标准;
2.避雷针的引下线与避雷带、网之间的等电位连接情况,是否使用金属支架当作引下线的底座等;
3.避雷网的网格尺寸;材料类型和规格;焊接质量以及与引下线的焊接标准。
(3)接地系统的检测。接地系统是指用于将雷电流导入地面的设备或构件,包括接地极、接地导体和金属构件等。接地系统的主要检测项目有:接地极的形式、数量、埋深和间距;接地导体的材质、截面尺寸和布置方式;金属构件的材质、截面尺寸和连接方式;接地极与接地导体之间的连接方式和电气连通性;接地系统的有效接地电阻等。接地系统的主要检测方法有:目视观察法、电气连通性测试法、电位差测试法和接地电阻测试法等。
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维护等各环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防雷措施。其中,验收和使用环节就涉及到防雷检测工作。具体来说,防雷检测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新建或改建建筑物的竣工验收。根据《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规定,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在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其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检测单位、检测人员、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结论和意见等。
(2)已建建筑物的定期检查。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筑物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其防雷装置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使用单位、检查人员、检查日期、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结果、结论和意见等。
(3)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后的原因分析。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后,有关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概况、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处理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