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2025版名录沿用行业来源分类体系,统一采用8位危废编码(前4位行业代码+后4位废物代码),核心大类如下:
•01 医疗废物:医疗机构诊疗、实验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性、化学性废物。
•02 医药、农药制造废物:原料药、制剂生产残留废渣、废母液、废弃中间体。
•03 涂料、油墨、胶粘剂生产废物:废涂料渣、废溶剂、废弃树脂、过滤残渣。
•04 石油、化工、煤化工废物:废矿物油、精馏残渣、催化废剂、化工废液污泥。
•06 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含重金属冶炼废渣、除尘灰、废电解液。
•08 机械、电子制造废物:废电镀液、蚀刻废渣、含铅锡废弃辅料。
•49 其他生产、生活服务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弃危险包装物、沾染危废的劳保用品。
危废处理是指对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几种危险特性的废物进行的专门处理。这些废物若处置不当,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危废处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旨在减少废物的有害性,防止环境污染,并保护人类健康。
危废识别与分类:
准确鉴别:施工单位需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鉴别标准,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准确鉴别,确定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详细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如腐蚀性、毒性、易燃性等),进行详细分类,以便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废润滑油回收与再利用过程中,废油再生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合理的再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
(2)专职技术人员和规定的化验评定手段;
(3)再生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油品标准规定的各项理化性能和使用性能要求,再生后作为内燃机油使用的还应通过发动机(台架)试验评定;
(4)具有符合要求的三废治理设施和消防设施。
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要符合GB16297、GB8978及其他相应环保要求。严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具备上述条件的废油再生厂,须经技术监督及环境保护部门审定,合格才可对废油进行再生加工生产,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废油再生加工生产。

